由于工作调动,杨进同志提出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杨进同志辞去所任职务的请求,并按法定程序向自治区人大备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杨进同志辞去副主席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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